建質函〔2018〕1799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城鄉建設委、規劃建設委),廣德、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委(局):
今年以來,我省相繼發生了蕪湖市“6.3”電動運料車沖出人貨電梯(21層)高處墜落事故、合肥市長豐縣“6.18”混凝土泵車泵送過程中失穩傾覆事故、六安市“6.21”施工裝載機沖出工地圍擋撞人致死事故等建筑生產安全事故,為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現就加強建筑施工現場機動車輛和混凝土泵送過程管理通知如下:
一、建立建筑施工現場機動車輛管理體系
各地應加強對施工現場機動車輛管理,督促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機動車輛提供單位、使用單位等建立建筑施工現場機動車輛管理體系,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機動車輛管理。一是上述單位應在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中明確相關部門、人員對施工現場內機動車輛管理的職責。二是上述單位應當建立施工現場內機動車輛安全檢查制度,定期檢查施工現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三是項目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在項目部留存對施工現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的資料備查。四是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將施工現場內機動車輛安全監督管理納入日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之中,加強對施工現場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大型機動車輛管理
各地應督促企業加強對進入建筑施工現場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大型機動車輛(如混凝土泵車、混凝土罐車、貨物運輸車等)安全管理。一是要建立人車分道行駛制度。建筑施工現場應在場內道路中施劃道路交通標線,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大型機動車輛實行人車分道行駛。二是要加強對大型機動車輛行駛道路、停放(作業)場地質量管理。行駛道路和停放(作業)場地,應符合相應機動車輛使用說明書和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的要求。三是要加強對大型機動車輛交叉作業安全管理。當施工現場內有大型機動車輛在施工作業時,其作業半徑內不應進行交叉作業,如確因施工需要,人員需進入其作業半徑內作業時,應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護措施。四是要嚴格限制進入施工現場內大型機動車輛的行駛速度。建筑施工現場要在項目大門等位置設置醒目的限速標志,其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三、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小型機動車輛管理
隨著建筑生產力水平的不斷提高,近年來建筑施工現場出現了一些新型的小型機動車輛(如電動運料車等),各地應督促企業加強對小型機動車輛管理。一是要選用質量合格的小型機動車輛。在建筑施工現場使用的小型機動車輛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凡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的小型機動車輛不得在建筑施工現場內使用。二是要加強小型機動車輛在非地面作業的安全管理。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強小型機動車輛在非地面作業的安全管理。小型機動車輛進入物料提升機和施工升降機吊籠內、小型機動車輛在樓面上作業時,應有安全止擋制動等安全保護措施。三是要加強對小型機動車輛充電的安全管理。要結合我省“電氣火災綜合治理”、“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對施工現場小型機動車輛充電的安全管理。
四、加強建筑施工現場混凝土泵送過程管理
我省近年來建筑施工現場發生多起混凝土泵送過程中生產安全事故,各地應督促企業加強混凝土泵送過程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強混凝土泵車司機、混凝土泵操作工等相關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安全意識和技能。二是施工、監理單位應查驗混凝土泵送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無證人員一律嚴禁操作。預拌混凝土企業及其操作人員必須服從施工、監理等單位的監督管理,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三是施工單位在編制混凝土施工方案時應明確混凝土的輸送方式等作業技術措施,監理單位要加強對專項方案的審查。四是泵車進場按方案就位后,施工、監理、預拌混凝土企業應組織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后形成驗收記錄并簽字;施工前應對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形成記錄。五是施工過程中,要重點加強泵送、澆筑施工環節安全管理和泵車停放場地質量檢查,認真落實各項操作規程,及時制止違規作業和違章操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