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第三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于調整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和《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明確社會團體會費政策的通知》及我會章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一、會費收取標準
會長單位: 6000元/年
副會長單位: 4000元/年(團體會員5000元/年)
常務理事單位: 3000元/年
理事單位: 2000元/年
會員單位: 1500元/年
個人會員 300元/年
二、繳費時間與方式
1、繳費時間: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會費年度。7月1日至7月31日,為正常繳費時間,從8月1日起,為延期繳費期。屆期內新入會的單位,從批準之日起,不足二分之一會費年度的,按半年收取,超過二分之一會費年度的,按全年收取。
2、繳納方式:可直接到協會交現金,也可通過銀行轉賬。
單位名稱:淮南市建筑業協會
銀 行:交通銀行淮南分行營業部
賬 號:344 071 100 018 010 076 543
聯系電話:0554—3603665 13309641165
單位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北路23號二樓
3、按時繳納會費是每一個會員單位應盡的義務,在履行會員義務的前提下,會員單位才能獲得各項服務的優先權。會員無故不按規定繳納會費者,不得享受本協會章程中規定的各種權利。超過六個月(截止日由當年繳費通知確定)不繳納會費者,視為自愿退會的意志表達,將按章程規定辦理。
三、會費的管理與使用
1、淮南市建筑業協會使用民政部門提供的專用收據即“安徽省社會團體會費統一收據”收取會費并建立專項賬戶。配備專職財會人員,設立專戶,??顚S?。
2、會費只用于與協會工作有關的費用開支,與協會工作無關費用,不得用于會費支出。會費用于:一是組織會員開展活動的必要支出;二是協會宣傳的開支;三是印刷章程、信息簡報、學習資料、會議材料的開支;四是協會表彰、培訓、考察、交流等活動的開支;五是服務會員所產生的其他費用開支;六是用于支付協會工作人員工資。
四、本辦法經協會第三屆會員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施行,并在規定期限內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和財政部門備案。